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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4. 近期拍摄的1寸电子版证件照(白底,小于200K);
  5. 推荐人选所获得的县级以上表彰证书,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指导青年教师取得成绩证明材料,指导学生获奖证明材料;各类材料最多不超过5件;
  6. 推荐单位(区县)推荐报告一式3份。
  以上材料务必在8月15日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六、表彰及待遇
  1.由市政府颁发“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荣誉证书,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通过会议或新闻媒体等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事迹进行宣传。
  3.每两年参加一次市教育工会组织的优秀教师暑期休养活动。
  七、管理
  (一)“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要模范履行以下义务: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新时期、新形势下的教育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广大教师做出表率;
  2.不断发挥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引领示范作用,经常性开展教育教学指导,大胆开展教育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为全市教育水平的提高做贡献;
  3.认真总结推广优秀教育经验,为我市教育建言献策,培养造就新一代优秀教师、教育专家。
  (二)不能认真履行“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义务,经查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报市政府同意后,取消其“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停止其相应待遇。

  附件:

  1.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
  3.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一览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
  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韩国祥 淄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新法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高校工委副书记
  孙树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卞 军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赵林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成员、副局长
  李铮声 市委高校工委副书记
  郑常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惩科科长
  马 永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高 宁 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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