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局关于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通知
(淄农办字[2011]42号)
各区县农业局(委),高新区农管委,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地事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通知》要求,2011-2013年我市继续开展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农药使用量减少20%左右,蔬菜残留例行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蔬菜标准园达到100%。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合格率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不合格样品中禁限用农药残留检出率降低5个百分点,确保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确保不发生大的蔬菜质量安全事故。
2、整治重点。以绿叶类、白菜类、瓜果类、豆类、葱蒜类蔬菜为重点,突出韭菜、甘蓝、番茄、黄瓜、芹菜、豆角、普通白菜等品种,重点检测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克百威、甲拌磷、特丁硫磷、氧乐果、水胺硫磷等农药残留。禁限用农药坚决杜绝使用。以蔬菜标准园所在区县、蔬菜生产优势区县、设施蔬菜生产重点区县和非重点县蔬菜重点乡镇、村等为重点区域,以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蔬菜标准园、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及蔬菜配送中心和种植大户等为重点整治单位。
3、整治任务。一是推行标准化生产。继续抓好《山东省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建设规划》的落实,依照“十有标准”建设、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蔬菜标准园和标准化生产基地,严格按规程进行生产。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保管和使用制度。建立生产档案和质量追溯制度。实施产地准出,开展产品自检。 二是规范用药行为。要经常性检查生产中是否有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鼓励使用低毒和生物农药,强化蔬菜安全用药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科学用药水平。三是严格农药残留监测。健全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加大对韭菜、甘蓝等重点蔬菜品种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对蔬菜标准园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全面监测。对蔬菜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及时处理,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4、工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蔬菜生产经营者诚信和自律意识,杜绝使用禁用农药。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细化工作进度和要求。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公布制度、例行监测制度、区域间联动协作制度等,对辖区内发生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事件,按程序立即报告处置。四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应对,对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推广。
5、重点活动安排。8月,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制定简明生产技术规程和蔬菜生产推荐用药名单,印发各地蔬菜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蔬菜生产基地和种植大户。结合月度例行检测,重点在2011年8月、10月、12月份,开展全市农产品基地、蔬菜标准园三次例行监测。每月按时总结上报整治情况,12月,总结上报全年整治情况。
此项工作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市蔬菜办、市农技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实施。
(二)果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加强生产投入品的源头控制,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监管措施,使全市水果、茶叶等大宗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达到无公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