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蔬菜办负责、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参与。
(四)“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2011年,“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规范用标率达到90%,基地规范树牌率达到65%;到2013年底,“三品一标”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规范用标率达到95%,基地规范树牌率达到75%。确保“三品一标”农产品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一步增强“三品一标”产品社会公信力。
2、整治重点。种植类认证产品,严格规范生产行为,严控农残超标;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和产品包装标志的使用。
3、整治任务。一是强化基地管理。树立规范标识牌(标识牌内容要包括“三品一标”标志、申报单位、建设单位、基地分布区域图、作物种类和面积、质量安全牵头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健全记录档案(内容包括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时间、使用量、安全间隔期等),并保存三年以上。二是加强产品抽检。结合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对蔬菜类和果品类“三品一标”产品进行抽检。三是规范用标行为。依法重点清查超期、超范围、假冒使用“三品一标”标志行为。
4、工作措施。一是统一基地标识牌和生产记录。自今年起,按照省厅统一设计的“三品一标”生产基地标识牌模板和生产记录样本,由各“三品一标”生产单位自行制作并投入使用。二是组织产品专项抽检。今年,组织一次专门针对蔬菜类和果品类“三品一标”产品的专项抽检,力争抽检率达到50%。三是开展标志专项检查。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集中一个月的时间,由农业综合执法部门开展一次“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
5、重点活动。8-9月,开展蔬菜类和果品类“三品一标”产品专项抽检活动。10月,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月活动。
此项工作由市农技中心负责,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参与。
(五)肥料质量专项整治
1、工作目标。严把肥料登记准入和肥料登记审核关,规范企业生产,提高肥料产品质量,开展市场和企业登记肥料的监督抽查,严查超范围登记或不登记产品。三年内使复混肥料市场抽检产品合格率达到86%以上,企业抽检产品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企业登记委托检验产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复混肥料)合格率达到90%以上,登记肥料企业考核合格率达到95%以上。2011年,目标市场抽检产品合格率达到81%以上,企业抽检产品合格率达到85%以上。企业登记委托检验产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复混肥料)合格率达到85%以上,登记肥料企业考核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肥料生产企业、销售市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做好本市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登记企业考核,协助省农业厅做好有机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考核。
3、整治任务。加强肥料管理,依法打击伪劣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坑农害农事件。强化肥料市场监管,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抽查,坚决取缔无证入市销售现象。加强肥料应用科技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种田的认知度和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
4、工作措施。一是按照农业部《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对登记管理产品登记发证前的企业考核,对企业考核不合格的申报登记产品不予受理。二是严格登记产品申报资料的初审,加强标签式样的审核,做到申报资料的真实、有效。三是加强对肥料经营业户和的科学施肥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经营业户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守法意识,增强农民的辨别能力。四是加大肥料产品的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坚持用肥旺季突击检查和常年检查相结合。对无证、冒证产品、标识与登记不符产品、假劣产品,依法严厉查处。五是每年对肥料生产企业或流通市场做1-2次质量抽检,做好肥料案件的投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