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每学期开学30日前持本登记表和提交材料到原备案机关重新办理
2、本申请表一式三份,街道、区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小饭桌开办者各一份
附件二:
学生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确保学生小饭桌就餐人员饮食安全,根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持开办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配备与供应食品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冷冻冷藏、防蝇、防尘、防鼠以及存放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二、开办场所的供水水质符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原料,索取购物凭证留存备查。不采购和使用任何感官性状异常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不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具,不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
六、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剂,所有食品均当餐制作,不提供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七、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八、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主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小饭桌用餐场所张贴,一份由学生小饭桌开办者留存,一份由所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存档。
附件三:
学生小饭桌备案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日期:
序号
| 开办人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就餐人数
| 所在街道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