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五”时期我市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我市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的冲刺时期,也是我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的挑战期和发展的历史机遇期。更为重要的是,南京将迎来“青奥会”和“亚青会”两大国际赛事活动,这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从南京情况看,虽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良好,但仍将处于矛盾凸显期和问题高发期,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食品安全还没有达到完全可防可控的程度。一方面来自环境、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发展不平衡,企业诚信缺失、不法分子见利忘义,掺假造假等违法行为导致的健康损害事件时有发生。与此同时,由于人力资源、经费支持以及技术支撑能力等限制,食品安全监管与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目前,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复杂,有的很难分清具体环节监管,监管工作未能真正实现无缝对接,仍然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监管空白等现象。相对点多面广的监管对象,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模小、数量大,监管部门普遍存在人员、队伍、设备条件方面的困难,尤其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不足,执法装备和技术力量落后等显得较为突出。另外,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散在分布于各监管部门和院校,没有进行充分有效整合,也未做到资源与信息共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尚不健全,覆盖地域较小,监测品种和样品数量较少,监测手段和项目有待提高。面对这些问题,“十二五”期间必须把食品安全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工作能力,为推进“两个率先”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相关指标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十二五”期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把打造食品安全城市、全力保障青奥会作为工作抓手,按照责任明确、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的工作思路,全力完成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中心任务。创新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和机制,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职,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全面加强食品监控与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与危害,为全市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和谐南京、幸福南京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