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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关于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经济运行质量。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动力,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高端化服务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大力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研发业、商务会展业、文化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商贸流通业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影响和潜力大的房地产业、社区服务业、教育培训业、医疗保健业、体育健身业等其他服务业;引导集聚区规范管理,强化功能,着力彰显集聚区在现代服务业发展上的示范、带动和支撑效应。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速度、发展层次和综合服务功能,逐步强化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

  坚持制造业高端发展方向,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工程,加快发展技术先进、低能耗、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通过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优工业支柱产业,打造品牌企业等措施提升制造业的总体水平和竞争力。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重点推进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通过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推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等多项措施,营造创新环境,健全创新机制,加大创新激励,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不断提升产业技术层次和竞争力,不断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推动更多的“南京制造”向“南京创造”跃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质量兴市工作推进小组更名为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协调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经济运行质量五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五个工作组分别由市质监局、住建委、发改委、环保局和经信委任组长单位。办公室负责质量强市日常协调、指导、牵头推进和全面评价总结工作,五个工作组分别负责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和经济运行质量工作的宣传、指导、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

  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统筹安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各项工作,通过抓落实和抓执行,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质量强市工作目标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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