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1〕5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自治州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为明确2011年医改的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改革工作,现提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0〕2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新政发〔2010〕34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8号)精神,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进一步控制,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三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㈠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⒈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36300人,参保率提高到91%以上。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积极推进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及中小学生参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政策。(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财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