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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自治州跨越式发展意见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自治州跨越式发展意见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1〕5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拟定的《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自治州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支持自治州跨越式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根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七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十届十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支持自治州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形势,处理好执行稳健货币政策与支持自治州跨越式发展的关系

  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向稳健,是国家宏观政策导向的一个重要变化,是我国经济在国际国内大环境下的正确选择。货币政策回归稳健,有利于加强通胀预期管理,合理引导投资和消费行为,防范和控制物价过快上涨。同时,有利于金融机构加强资金规模和结构的调整,合理把握信贷投放力度、投向和节奏,控制风险资产,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抢抓机遇,进一步增强支持自治州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州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辖区非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加大与总、分行的沟通力度,充分阐明自治州跨越式发展的信贷需求,征得各家总、分行的理解与支持,加大对自治州的信贷投入,力争全年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贷款增速与自治州经济发展相适应。辖区法人金融机构要在保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的基础上,按照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管理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优先满足“三农”和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合理把握贷款投放的节奏和重点,保持贷款的合理均衡增长以及金融支持自治州跨越式发展的可持续性。

  二、优化信贷结构,全力保障重点行业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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