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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金融业支持涉外经济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金融业支持涉外经济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0〕6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拟定的《自治州金融业支持涉外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配合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自治州金融业支持涉外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

  根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党委十届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为营造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促进自治州涉外经济加快发展,结合自治州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金融支持重点,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
  各外汇指定银行要加大对面向周边国家有一定市场优势,并具有区域特色的农副产品、建材等生产、加工、出口商品基地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推动自治州出口结构由低附加值商品向高附加值以及具有自主品牌和竞争优势的地产品出口的转型升级。支持和引导涉外企业利用国际国内新一轮产业转移和调整的有利时机,扩大对外投资和能源并购,为企业在境外做大做强提供及时有效的外汇资金支持。要利用中亚国家丰富的油气资源,重点支持油气加工、贸易型企业发展。要积极研究相关政策,确保综合保税区运营后各项金融服务合理、有序、到位。
  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
  各外汇指定银行要通过完善信贷管理制度,积极向上级银行争取更大的融资额度和增长规模,更多的短贷指标,减少融资审批环节,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切实加大对涉外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根据涉外企业的实际需求,为企业增加进口、扩大出口和发展境外业务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支持,尤其是要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资源性、战略性商品进口的支持力度。要明确服务涉外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落实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信贷政策,具体从贷款存量、增量两个方面予以支持,确保全部贷款中新增贷款也有一定比例投向涉外中小企业,增强为涉外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主动性。要加大对外向型设施农业、农业企业和农户的金融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方式,实施优惠信贷利率、简化业务操作流程、提高金融支农效率与质量,推进外向型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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