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形式。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是2011年克州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牵头单位。
宣传周活动以贯彻
《条例》为主线,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克州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全州各单位要在本机关大院或大门口悬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条幅或标语,张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海报,制作宣传展板、节能提示牌,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进行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中。
(二)开展低碳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23日定为“低碳体验日”,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6月24日为国家确定的“能源紧缺体验日”,全州各公共机构要停开一天办公区门厅、走廊、楼梯等办公场所照明灯和室外景观灯,停开一天空调、公用车,领导干部以及自驾车上下班的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停开办公区域电视、电扇、空调等非办公电器,关闭不使用的办公设备电源,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用实际行动给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届时,克州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新闻单位在机关集中办公区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随机采访报道和监督检查,并通过采访领导等形式广泛宣传报道此次活动。活动期间,各县(市)、克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监督检查,抓好宣传教育落实工作。
(三)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组织开展主题为“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专项活动,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向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发出倡议,要求从日常生活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使用环保再生纸,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及洗漱用品。
(四)开展废旧灯管、电池回收活动。广泛宣传随意丢弃废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普及废旧灯管、电池回收的相关知识,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回收活动,倡导公共机构把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理念转化为自觉行动。
(五)制作宣传展板及专栏。为切实提高宣传周活动实际效果,开展好绿色出行和能源紧缺体验日等活动,州直各公共机构制作至少1块节能知识板报,6 月20日摆放到州委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