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工总办〔2011〕136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市总各直管单位、市总机关各部室:
现将《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的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推进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上海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推进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弘扬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探索和掌握新形势下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工作的规律,努力提高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推动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机构设置
1、成立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和舆情应急领导小组,其职责由办公室、新闻办、宣教部等部门承担,组长由市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宣传的市总工会副主席和新闻发言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对突发重大公共事件和涉及工会、职工的舆论热点提供相关信息报告;监测研判并及时处理涉及工会和职工的舆情信息;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报送和引导机制。
2、上海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办公室(简称新闻办)是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主管部门,承担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职能,归口市总工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提出新形势下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思路;制订市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市总工会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新闻宣传;组织召开市总工会新闻发布(通气)会,为市总工会新闻发言人提供新闻发布素材;加强与市级新闻媒体的联络;协调安排市总工会各部室及直管单位重要工作新闻宣传、各新闻单位的采访报道活动;协调市总工会所属报刊和网站有关工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口径;沟通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新闻宣传信息;开展“上海市五一新闻奖”评选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