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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安〔2011〕467号)


各区县食药监分局、各区县总工会、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企事业生活后勤协会:

  为加强高温季节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防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迎接第十四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在上海顺利召开,结合本市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总工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总工会共同组建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谢敏强、侯继军;

  组员:顾振华、宋震、沈伟涛、陈美琴、高越、邱从乾、王振兴

  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3、各区县食药监管分局与区总工会共同组建区县企事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实施“四个全面”(即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宣传、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告知与承诺、全面组织自查自纠),大力开展监督检查,提高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落实防控食物中毒关键措施,消除集体食物中毒隐患,为第十四届国际泳联世界锦标赛在本市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落实“四个全面”):6月20日-6月30日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7月1日-7月29日

  第三阶段(市级抽查及表彰):8月1日-8月31日

  四、检查范围与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

  对本市学校食堂除外的所有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实施“四个全面”;监督检查以辖区内社会影响面较广、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以及日常监管中各方面条件较差的、问题突出的单位为重点,其中对就餐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大型职工食堂、提供病号餐的医院食堂以及大型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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