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深圳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学校:
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为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一部分,为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培养和输送学校体育、艺术人才,按我局《关于深圳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深教〔2012〕126号),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我市中招体育、艺术特长生考核工作,对2012年我市高中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以下简称特长生)专项统一考核工作进行了部分调整和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资格
1.体育: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体育竞赛,凡在区级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仅限篮球、排球、足球、毽球)前2名;在市级(含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单项前8名、集体项目(仅限篮球、排球、足球、毽球)前6名;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的学生运动员,有资格报名。
2.艺术(音乐舞蹈及表演类、美术类):在初中阶段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市级以上奖项的,有资格报名;未参加这类艺术竞赛的,但品学兼优,确实具有较高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学生,经毕业学校向申报学校提供“推荐证明”(填写附件2、附件3表格中相关内容),由毕业学校专业教师签字推荐,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凭此证明方有资格报名。
3.对考生报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照《关于下达深圳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中特长生招生计划的相应条件执行。
(二)报名办法
先进行现场报名,再进行网上填报特长生志愿。
1.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5月18日-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所特长生志愿学校,考生须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到考生本人所申报的志愿学校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本人前往,并与所申报学校进行有关专业项目的面谈。
(3)现场报名材料:
a.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b.体育类考生另须提交初中阶段参加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体育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体育竞赛成绩册复印件,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