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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


  (二)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各类企业、与安全生产关系密切的事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冶金等行业实现全面达标,其他行业(领域)70%的企事业单位达标,各设区市要有县(市、区)实现整体达标,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市在6月底前建成整体达标的示范园区。

  (三)注重发挥典型示范引领推动作用。切实加强标准化建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创建安全园区,精心培育、打造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示范单位,带动行业标准化建设整体推进。

  五、强化重点行业安全整治,及时排查治理隐患

  (一)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紧紧抓住道路交通、火灾、矿山、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等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全面推进与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相结合、与强化科学管理相协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采取信息化手段,深化专项治理,增强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效。

  (二)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整治。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政策措施,以长途客运、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危险品运输管理为重点,强制安装动态监控装置,深化道路、桥梁、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限以及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规停车、接送学生非法营运、非法使用校车标牌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治理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和铁路道口,以及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等领域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安全核准,推进煤矿整顿关闭、整合技改和兼并重组。深入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和“边建设、边生产”及虚假密闭逃避监管监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小煤矿机械化改造,推进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

  (四)加强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依法强化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安全管理,推进生产工艺及装置自动化改造,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肃整治矿山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问题,落实尾矿库安全领导挂钩制度。严厉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无资质施工,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建筑施工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冶金煤气、受限空间作业、高温熔融金属等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加强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电力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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