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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中医综〔2011〕50号)


各有关市卫生局:

  为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了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为确保我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家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该项工作。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项目指导思想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按照“突出重点、填平补齐、工作必备、适当提高”的原则开展设备配备工作;
  2、按照“按需申请,规范采购、按时保质、突出绩效”的原则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二、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项目单位的医疗设备条件。
  三、项目单位和内容
  1、项目单位: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县级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1〕41号)16所县级中医医院;
  2、项目内容:各项目单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拟定医院设备采购清单和各相关参数指标,并在年底前完成设备招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以陈亦江副厅长为组长、孙志广处长和朱岷处长为副组长、项目单位所在市卫生局局长为成员的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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