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立以朱岷处长为组长、陈燕副处长为副组长的采购组。采购组成员由各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3、成立以孙志广处长为组长、周柏林副处长为副组长的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省卫生厅纪检监察室、项目单位所在县卫生局局长或分管局长等人员组成。
(二)实施进度和时间安排
1、8月22日前,各项目单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我局有关文件精神,拟定采购设备清单及相关参数指标报省中医药局审核;
2、8月31日前,各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即单位项目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签订项目实施目标及责任承诺书;
3、8月31日前,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设备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确定工作及设备采购标书;
4、10月31日前,采购组根据相关规定和政策完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议价采购工作及大部分设备的供货验收工作,完成项目预算60%以上;
5、11月30日前,完成大部分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项目预算80%以上;
6、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完成项目预算95%以上。
五、管理保障
(一)省中医药局根据财政部资金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指导、督促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项目单位的设备招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任务;加强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使用效益。
(二)各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即项目预算执行第一负责人)签订承诺书,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及时、足额给付,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后的及早投入使用。如年底前未完成采购任务,资金将收回。
(三)信息报送
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年实施的一项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我省按时保质实施好、执行完该项目,各项目单位要按月统计项目执行进度,并报省中医药局。
(四)省中医药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专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验收评估。
附件:
1、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采购组名单
3、江苏省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项目督导组名单
4、县级中医院民族医院设备选购参考清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