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试点医院将本院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委员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名单于7月15前报我厅医政处备案。另外,各地、各医院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试点中的意见和建议也请及时上报我厅医政处。
联系人:仇晓明
联系电话:025-83620546
邮箱:yzc@jswst.gov.cn
附件:原具有移植资质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及新增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名单及项目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
原具有移植资质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名单及移植项目
医疗机构
| 移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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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医院
| 肝/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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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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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医院
| 肝、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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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医院
| 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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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 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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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肾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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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第81医院
| 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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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准予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名单及移植项目
医疗机构
| 移植项目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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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心/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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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 肾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 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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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
| 肝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心
|
南京市第二医院
| 肝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肾
|
无锡市人民医院
| 心/肝/肾
|
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
| 肾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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