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卫生行业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培训班的通知
(苏卫人函[2011]1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卫生行业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4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培训工种
技术工人升级考核坚持本人自愿和按规定条件进行的原则,凡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1〕47号文规定条件的人员都可报名,经审核后参加相应等级的培训考核。考虑到工种多、人数少的特点,经省人社厅同意,对于在2012、2013年符合升级条件的人员,此次一并进行培训,明后2年不再举办培训班。
培训工种:口腔修复工、妇幼保健员、病案员、护理员、卫生检验员、防疫员、药剂员、配膳员、消毒员、医用气体工、医院污水处理工、医院实验动物饲养工。
二、培训及考核时间
2011年8月7日- 8月25日
三、培训形式
以脱产与业余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形式,请安排好培训与工作时间,培训时间不足将视为培训不合格。
四、培训地点
南京卫生学校培训部(鼓楼双龙巷5号A座三楼,南京市卫生局对面)
联系电话:57711617 83603306
五、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0日至7月15日
上午8:30到下午4:00
六、培训及考核收费标准(包括教材、考务费在内)
高级工800元中级工700元初级工600元
七、报名程序
1、对符合条件的卫生行业技术工人,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试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2、市、县(市、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由市县(市、区)人事局审核盖章;厅直属单位职工由厅人事处审核盖章;其他事业单位职工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