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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9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提高全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的治愈率、降低病死率,更好地保障患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定于5月下旬开展全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1版)》、《江苏省手足口病临床诊疗指南(2010版)》、《江苏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2010版)》及相关法规文件等。

  二、检查时间和形式

  2011年5月20~24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三、检查对象

  盐、连、徐、淮、宿五市及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定点医院。每市检查设儿科的三级综合医院1所,设儿科的县级综合医院3所,乡镇卫生院1所。儿童专科医院为必查单位。

  四、检查内容

  1、卫生行政部门落实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四早”、“四集中”原则(包括健全组织、培训、会诊与转诊、信息收集等)的情况;

  2、定点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落实手足口病医疗救治有关规定和指南情况、患儿护理情况、院感控制情况等。

  五、分组及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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