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婵炲娲栫欢銉︾┍閳╁啩绱� | 婵炲娲栫欢銉╁棘娴煎瓨顦� | 婵℃鐗呯欢锟� | 缂侇喗鍎抽幖褔寮崶鈺冨娇 | 闁告帗鍨崇花銊モ枖閺囩偟浼� | 婵ɑ鍨崇花銊モ枖閺囩偟浼� | 缂備礁绻戠粊鐟扳枖閺囩偟浼� | 閻炴稑鏈弬鍌氣枖閺囩偟浼� | 閻犲洤顦抽鎾斥枖閺囩偟浼� | 闁告艾鐗勯埀顑藉亾闁靛棌鍋撻柛姘炬嫹 | 婵℃鐗呯欢銉у垝妤e啠鍋撻敓锟� | 婵炲娲栫欢銉╁棘閸ワ箑濮� | 闁告艾鐗嗛幃鎾绘嚑閸愨晜鎷� | 婵炲娲栫欢銉ф暜濮濆瞼妲� | 闁告瑦鐡曢埀顒€鍟撮。鑺ユ償閿燂拷 | 
婵炲娲栫欢銉╁炊閸欍儱濮� | 閻犲洤顦抽鎾诲箰閸パ冪 | 閻㈩垰鎽滈弫銈呪枖閺団槅娼� | 婵炲娲栫欢銉р偓鍦仜婵拷 | 婵炲娲栫欢銉╂煂婵犱胶鐤� | 婵炲娲栫欢銉╂⒒椤斿墽鎽� | 婵炲娲濋~澶屾喆閿濆牜鍤� | 閻熶椒绀侀崹浠嬪棘閸ワ箑濮� | 閻庤浜濈涵鍓佺尵閿燂拷 | 婵ɑ鍨甸弲銏犫枖閺囩姾顫� | 閻炴稑鏈弬鍌氣枖閺囩姾顫� | 缂備礁绻戠粊鐟扳枖閺囩姾顫� | 闁告帗鍨剁涵鍓佺尵閿燂拷 | 缂佲偓閸欍儳绐楁繛澶嬫礈鐞氾拷 | 婵℃鐗呯欢銉ф惥鐎n亜鈼� | 闁靛棌鍋撻柕鍡忓亾闁靛棌鍋撻柕鍡忓亾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青龙满族自治县富民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青龙满族自治县富民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
(通知〔2012〕19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农业产业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发挥更大效益,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努力构建新农村建设新格局的实施意见》(青发〔2012〕4号)和《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关于农业产业化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字〔2012〕24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组建青龙满族自治县富民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设立及内部机构设置

  青龙满族自治县富民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投公司)由县政府出资设立,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县政府授权,新农投公司主要负责新农村建设周转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回收,并采用定期周转和贴息等方式,对新农村建设中的重点项目、重点龙头企业予以支持。新农投公司归县政府直接管理,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新农投公司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内设2个机构,即业务科、财务科。

  二、人员定额及选配办法

  新农投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2人;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4人;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工作人员5人(财务科2人,业务科3人)。

  董事会董事长由县财政局主管农村工作的副局长兼任,董事由县委农工委主管负责同志和县农牧局抽调的工作人员兼任。

  监事会主席由县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县政府农工办主任兼任,监事分别由县监察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县国资办、县农牧局抽调的工作人员兼任。

  总经理由县委农工委主管负责同志兼任;副总经理由县委农工委协管农业产业化的负责同志兼任;工作人员5人,由县政府农工办、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各抽调1人,县农牧局抽调2人。

  三、业务范围及科室职责

  (一)新农投公司的主要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濞夋洖绶ユ穱鈩冧紖 | 濞夋洖绶ラ弬浼存 | 濡楀牅绶� | 缁儳鎼ч弬鍥╃彿 | 閸掓垳绨ㄥ▔鏇炵伐 | 濮樻垳绨ㄥ▔鏇炵伐 | 缂佸繑绁瑰▔鏇炵伐 | 鐞涘本鏂傚▔鏇炵伐 | 鐠囧顔撳▔鏇炵伐 | 閸氬牆鎮� | 濡楀牅绶ョ划楣冣偓锟� | 濞夋洖绶ラ弬鍥﹀姛 | 閸氬牆鎮撻懠鍐╂拱 | 濞夋洖绶ョ敮姝岀槕 | 
濞夋洖绶ラ崶鍙ュ姛 | 鐠囧顔撻幐鍥у础 | 鐢摜鏁ゅ▔鏇☆潐 | 濞夋洖绶ョ€圭偛濮� | 濞夋洖绶ラ柌濠佺疅 | 濞夋洖绶ラ梻顔剧摕 | 濞夋洝顫夌憴锝堫嚢 | 鐟佷礁鍨介弬鍥﹀姛 | 鐎诡亝纭剁猾锟� | 濮樻垵鏅㈠▔鏇犺 | 鐞涘本鏂傚▔鏇犺 | 缂佸繑绁瑰▔鏇犺 | 閸掓垶纭剁猾锟� | 缁€鍙ョ窗濞夋洜琚� | 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