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关于设立和推荐上海市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基地的通知
在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之际,为了激励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永葆先进性,市委组织部决定分批设立上海市入党宣誓仪式基地,向全市基层党组织开放,作为新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和党员重温入党宣誓的常设固定场所。通过入党宣誓,增强入党宣誓的仪式感、神圣感,进而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推荐的上海市入党宣誓仪式基地
中共上海一大会址纪念馆。地址:黄陂南路374号(黄陂南路兴业路),全年开放,上午9:00-下午4:00,每场宣誓仪式不多于300人。联系电话:53832171-111、222。
上海市龙华烈士陵园(龙华烈士纪念馆)。地址:龙华西路180号,全年开放,上午9:00-下午4:00,每场宣誓仪式不多于1000人。联系电话:64685995-873,64683059。
上海人民英雄纪念碑。地址:中山东一路(外滩)479号,逢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有组织开放,上午9:00-下午4:00,每场宣誓仪式不多于300人。联系电话:54655052。
二、入党宣誓规范
入党宣誓仪式场地布置应庄重、简朴,主席台(或正前方)上方悬挂“入党宣誓仪式”的横幅,正中央展开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以上由各基地负责提供)。
入党宣誓仪式主要程序为:参加入党宣誓仪式人员列队肃立;唱(奏)《国歌》;党组织负责人或英模致词;党员宣誓;唱(奏)《国际歌》;宣誓仪式结束。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应由领誓人领誓,领誓人一般由上级党组织的代表担任,也可以由具有党员身份的英模、先进代表等担任。
入党宣誓仪式的仪态姿势:
1、参加宣誓的党员应面向党旗列队肃立,保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
2、领誓人应站在宣誓队列首位的一侧,与宣誓人的姿势、朝向一致。
3、宣誓开始后,领誓人逐句领读誓词,宣誓的党员齐声跟读,声音要宏亮、激昂。
4、跟读完誓词后,领誓人报“宣誓人”后,参加宣誓的全体党员同时报自己的姓名。
三、入党宣誓仪式的组织
到入党宣誓仪式基地开展宣誓活动的组织工作,一般应由党委或党总支部负责组织。参加入党宣誓仪式的新党员,应是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的预备党员。重温入党宣誓的党员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