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本市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
(沪保监发[2011]63号)
各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
近一段时间,上海地区持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为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出险保户生产生活的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应对,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各公司要积极行动,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信息,及时评估汛期气象灾害的影响程度。要根据灾情变化及保险标的受损情况,适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
二、认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做好保险理赔工作的重要性,认真部署和督促各基层机构落实理赔服务措施,一要充分考虑受灾群众的需求,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及时查勘定损,及时支付相关赔款,缩短结案周期,提高理赔效率,让群众尽早得到保险赔款,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二要着重做好农业、交通、电力、通信、医疗等重点行业和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领域的保险理赔服务工作。三要注重各对外服务窗口的管理工作,增配相关人员和设备,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报案电话畅通,保证人员及时到位。四要及时做好理赔投诉应对工作,及时处理各项诉求,切实维护被保险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