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珠海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副本);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在建工程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厂方存根)及生产企业供货在建工程表(附件2);
(五)2011年生产销售统计报表。
申办企业备齐上述资料后,于6月5日前送至市墙革节能办。确认年审不收取费用。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予通过确认年审
(一)由“确认小组”组织的确认年审抽检不合格的,要求整改而未完成的;
(二)未按时递交2011年生产销售统计报表或填报不齐全的;
(三)申报资料弄虚作假、主要生产设备、化验室和质量管理体系等不符合确认要求的;
(四)在规定受理时间内未提交年审申请的;
(五)在本市没有销售业绩或企业停产的暂不办理年审。
不予通过确认年审的企业,将取消其产品的新墙材确认资格,今年内不再受理其确认申请。
七、没有办理确认或未能通过年审的企业,其产品不可享受新型墙体材料的有关减免税政策优惠。
八、通过2011年度《珠海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年审及今年新确认的企业名单,将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信息网上公布,未通过确认年审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在我市建筑工地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1、珠海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年审申请表
2、在建工程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厂方存根)及生产企业供货在建工程表
二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珠海市新型墙体材料确认证年审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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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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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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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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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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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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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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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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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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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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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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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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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产品
名称
| ① 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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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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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
设备及型号
| ①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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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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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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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生产能力
(两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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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实际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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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利用种类
| ①
|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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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废弃物利用
数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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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检测
设备及型号
| ①
| 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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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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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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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来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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