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各市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与落实情况,闲置土地处置、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节约集约用地奖惩机制建立等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厅土地利用管理处
配合部门:各有关处室
(三)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卫片执法整改情况及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以租代征”等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等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厅执法监察局
配合部门:厅规划科技处、矿产开发管理处
(四)深化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管理改革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市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情况,规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及转让公开交易行为,推行矿业权网上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厅土地利用管理处、矿产开发管理处
配合部门:厅地质勘查处、交易中心
(五)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兴边富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申报工作情况,以及规范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完善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实现上图入库,强化全面全程信息化监管等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厅耕地保护处
配合部门:厅财务处、土地整理中心、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办、信息中心
三、组织领导
自治区“五保工程”涉及我厅的任务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决定成立厅“五保工程”建设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梁兵同志担任组长,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祝林林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驻厅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驻厅监察室主任王列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厅办公室主任侯国广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 兵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组长:祝林林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
成 员:侯国广 厅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