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开展畜禽不规范养殖(点、户)情况调查的通知
(沪牧医办[2011]27号)
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办公室: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报告的要求,为保障地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大对畜禽不规范养殖的整治力度,经研究,即日起本市开展畜禽不规范养殖(点、户)情况调查,请各区县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开展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汇总情况(书面)和畜禽不规范养殖(点、户)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于6月30日前上报我办。
特此通知。
附件:畜禽不规范养殖(点、户)情况调查表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畜禽不规范养殖(点、户)情况调查汇总表
区县:
不规范养殖点户数量
| | 不规范养殖点户
负责人户籍情况
| 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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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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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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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数量(头、羽)
| 存栏:
| 年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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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养殖点户棚舍状况
| 棚舍面积: 平方米
| 棚舍结构
| 砖木结构: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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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结构: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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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人员情况
| 本地人数: 外地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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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使用情况
| 使用自配料 户
使用商品饲料 户
使用泔脚饲喂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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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尿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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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畜禽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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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地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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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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