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审批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审批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农发〔2011〕403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林水务、农业水利)委(局)、有关直属单位:

  今年,部分区县农机购置补贴审批和申报进度较为缓慢,影响了我市补贴资金申报结算进度。为此,农业部多次督促我市要加快推进。现在距全年购机补贴政策实施截止时间只有30多天,为做好我市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工作,及时结算兑现补贴资金,现就切实做好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审批及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工作

  (一)销售截止时间

  各地经销商务必于11月20日前将本年度所销售机具信息全部刷卡上传至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11月21日起至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台前,关闭所有补贴管理系统信息上传功能。

  (二)审批截止时间

  各总经销商要尽快将本年度所销售机具未审核开票的全部审核开票完毕,并于11月24日前送达各区县审核。各区县应于11月29日前将所有送审的纸质资料及网上未审数据全部审批完毕;对此前因购机者信息不准确、人机合影不符合要求等未通过审核的,通过“系统”撤回,及时通知经销商尽快完善有关信息后重新上传。市农机推广总站应于11月30日24时前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并关闭所有销售信息上传功能,逾期不再受理。

  (三)上报截止时间

  区县农机主管部门上报补贴审核汇总表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5日;对因退货或销售真实性有问题的,暂缓兑现其补贴资金的汇总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5日(休息日不休)。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迅速召开二级经销商会议,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督促和协助经销商在11月20日截止日期前,严格按照购机补贴申报有关要求,抓紧进行申报,确保此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今年的购机补贴未按时申报的,不能推延到明年申报。

  (二)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对经销商报送的有关购机补贴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购机真实性、合法性按要求核查,加强监管。基层公示与网上审批申报同步进行,不得因补贴真实性核实、公示为由,延误补贴的审批和申报。

  (三)健全购机补贴档案。建立健全购机申请表、购机管理合同、机具发票、购机花名册、购机汇总表纸质档案和农机购置补贴电子档案,做好补贴档案的立卷和归档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