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强经济活力、扩大居民就业、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抓住我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信贷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抓手,挖掘企业信用信息,加强市场细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扩大抵押资产范围,注重挖掘和培育成长性、潜力型的中小企业向“小而精”、“小而专”、“小而特”的方向发展。结合自治区开展的中小企业“百家成长、千家培育”工程,探索实施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商圈融资等信贷模式,扩大信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覆盖面。将“融资”和“融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多种金融工具,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财务管理、投资理财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三、转变经营思路,加快创新,促进自治区经济提升软实力
(一)努力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发展层次较低、辐射带动能力偏弱是自治区经济发展的短板。“十二五”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将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确定为优化升级产业结构的战略重点和增强经济发展协调性、持续性的重大举措。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适应我区服务业发展变化趋势,设置有别于工业企业的信贷准入条件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快开发面向服务企业的多元化、多层次信贷产品,加大对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基础上,加强和规范应收账款融资管理,积极探索开办以项目收益权为质押的信贷业务,支持“三大口岸”、“九大地区性物流中心”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区物流业的区位优势。探索开展仓储设备、运输车辆、收费权质押和集团担保等信贷模式,支持优质物流企业加快发展,提高我区物流企业的竞争力。根据文化产业项目的需求特点,因地制宜创新金融支持的模式,推动我区文化企业,尤其是转制文化企业加快发展步伐,加大对银川文化城、软件园等文化产业基地的信贷支持力度,发挥文化产业基地带动作用。积极介入自治区优质旅游基地改扩建工程,推动沙漠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产业发展。
(二)支持城乡居民扩大消费。抓住我区消费结构升级步伐加快的有力时机,完善消费信贷管理办法,探索支持扩大消费的新模式、新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根据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购房用途和住房性质、抵押物价值和变现能力等因素,合理进行风险评估,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稳步拓展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加大城乡居民购买家用车特别是小排量、低油耗的经济型汽车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两用车的信贷投入。继续完善教育、旅游等热点消费的金融服务,为居民消费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认真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等惠民政策的配套金融服务工作,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的支持力度,满足农民消费的合理需求。加大对银行卡业务的推广力度,扩大银行卡便民服务范围和种类,方便居民刷卡消费。
四、拓宽业务范围,延伸服务,促进自治区经济提高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