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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2011年广州地区贷款卡年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2011年广州地区贷款卡年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在各金融机构的支持配合下,2011年广州地区贷款卡年审工作进展顺利。近期,由于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升级贷款卡子系统功能,出现部分企业的贷款卡尚未到年审要求时间即被暂停使用的情况。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便利各金融机构、企业开展业务,现对2011年广州地区贷款卡年审时间作出以下调整:

  一、按贷款卡发放时间对月办理年审(即申办时发放贷款卡在哪个月份,年审就在该月份办理,注意前后两次年审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一年)。

  二、如企业上一年贷款卡年审月份早于该贷款卡发放月份,则该企业本年办理贷款卡年审时间安排在上年年审对应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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