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辽宁省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三)省教育厅将建立教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评机制,定期对各地各校的诚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并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予以考评和通报。

  (四)2012年5月30日前,各高中等院校,市地教育局要将成立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文件中要明确负责部门,负责人及信息员,并附带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登记表,表样见附件二)和开展诚信教育工作的规划(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教育厅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辽宁省教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宁 侯博文

  联系电话:024-26901919、26901918

  传  真:024-26901868

  电子邮箱:lnjyxytx@163.com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

  附件:

  1.辽宁省高中等学校教师信用指标数据结构及样表

  2.教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登记表(样表)

  二0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1:
  辽宁省高中等学校教师信用指标数据结构(守信信息)

指标项

指标项含义

指标项内容及对应代码说明

cx_gzyxdm

工作院校代码

 

cx_gzyx

工作院校

 

cx_xm

姓名

 

cx_zy

性别

 

cx_sfzhm

身份证号码

 

cx_zzmm

政治面貌

 

cx_kscjny

开始从教年月

 样例:2011年10月,填写:201110

cx_zczw

职称、职务

 

cx_mz

民族

 

cx_zhxl

最后学历

 

cx_byyx

最后毕业院校

 

cx_cxlb

守信信息类别

31:奖励类

32:遵守规章制度类

33:教学类

34:其他

cx_cxsj

发生时间

样例:2011年10月17日,填写:20111017

cx_cxsy

记录描述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