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
坚持以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为主线,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提升国际学术交流质量和水平,推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向世界,争取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支持高等学校举办创办高层次国际学术会议,鼓励高等学校与国外高水平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开展深入合作,参与和设立国际学术组织、国际科学计划。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探索在国外和港澳地区合作建立海外中国学术研究中心。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积极拓展对外交流渠道,扩大辽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影响力。支持面向国外翻译、出版和推介高水平研究成果与精品著作。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外文学术网站和学术期刊建设试点工作。支持高等学校专家和学者在国际学术机构任职,支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者、科研骨干到海外从事高水平的学术访问、交流和研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加大高等学校对境外杰出学者和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引进力度。
(七)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基础支撑和信息化建设
加强高等学校社会调查、统计分析、基础文献、案例集成等专题数据库建设,推进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学术网站、栏目建设,加强与现有信息服务机构的衔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参与建设和充分利用中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文献中心网络资源。鼓励各高等学校扩大中外文图书期刊入藏数量,提高服务水平,为教学科研提供文献保障。加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中外文期刊建设,开展优秀期刊评选工作,建设国内知名的专业学术刊物,推动学术期刊特色化、专业化和数字化发展。
(八)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和表彰
以质量、创新和贡献为导向,建立健全成果分类评价标准,打造优良学风,倡导科研诚信,探索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成果受益者参与的多元多方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制度,设立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奖励专项,充分发挥奖励、宣传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增强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三、保障与实施
1.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体制。省教育厅、财政厅牵头组织实施“辽宁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繁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繁荣计划”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繁荣计划”的管理规章制度,决定“繁荣计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厅,负责制定和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繁荣计划”相关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建议,并进行推动实施和日常管理。成立“辽宁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委员会”,对“繁荣计划”有关事项进行决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