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认真做好煤矿企业安全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煤矿机械化装备水平,条件适合的煤矿全面推进综采、综掘。完成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加快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联网,逐步建设覆盖全市煤矿的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煤矿瓦斯综合治理。进行瓦斯抽采的煤矿必须做到抽采达标。
消防:将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消防队(站)、消防供水、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促进消防工作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清剿”活动,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及城乡结合部生产经营单位、群租房的火灾隐患治理。以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化”建设100%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完成“四个能力”建设等级评定、挂牌公示,落实奖惩措施;街道(乡、镇、管委会)、社区(村)建成专(兼)职、志愿消防队伍,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工作100%达标。
非煤矿山: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继续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废弃井巷和露天矿山边坡的管理,推进地下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展现有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规划化工园区产业链,优化园区内的企业布局,严格企业入园条件。确定危险化学品储存专门区域。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推广阻隔防爆技术。加强大型石油储罐区、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和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运用烟花爆竹监控流向登记系统,建立烟花爆竹“打非”常态工作机制,及时销毁收缴的烟花爆竹。
农机: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加大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严厉打击无证驾驶、无牌行驶、不参加年度安全技术审验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超速行驶、严重违章载人的行为;以治理牵引超长超宽拖车、“黑车”、“非驾”、拖拉机尾部无反光警示标志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政府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资金投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建设工程施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安全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工艺、技术及装备。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公路、水利、电力等重点工程及桥梁、隧道等危险性较大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结合实际做好工贸、城镇燃气、旅游、教育、文化、卫生、水利、机械、冶金、有色、电力、建材、特种设备以及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市属有关委、局、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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