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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市环保局系统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进一步加大效能建设有关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环保部和省、市及局系统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八项制度”。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严禁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落实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着力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从严查处“庸、懒、散、乱”和“吃、拿、卡、要”行为,公开曝光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2、深入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继续在局系统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向服务和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报告自身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服务对象和监管对象及其他相关人员评议。加强对评议结果的运用,把评议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等结合起来。年底组织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面向基层、群众进行“公述民评”。

  3、严密实施治庸治懒治散“效能亮剑”行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从严管理干部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作风建设“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开展以“创新服务、干在实处、开好新局”为主题,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突破口的局系统“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加大作风和效能监督检查力度。对庸懒散干部进行及时调整和严肃处理,严格对失职干部的责任追究。在充分发挥局行风效能监督员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局系统离退休、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加大对不积极履职、不认真负责、效率低下等问题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做到“常检查、勤提醒、强作风、树形象”。

  (三)抓服务,不断创新环保服务举措

  进一步提高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周到、高效的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1、全面推行“五服务”“五不让”“三不说”服务理念。“五服务”:群众上门,热情服务;群众咨询,耐心服务;群众在场,不停服务;群众需要,延伸服务;群众困难,主动服务。“五不让”:不让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冷落,不让规定在我这里走样,不让形象因我受损。“三不说”:不负责的话不说,不符合身份的话不说,不文明的话不说。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五服务”“五不让”“三不说”的具体内容,在办公场所、办事窗口公布、张贴,还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服务理念细化为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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