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通知
(市委〔2011〕15号)
各区、县(市)党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和中共浙江省委先后下发了《关于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中纪通〔2011〕3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通知》(浙委〔2011〕74号),对许迈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吸取教训,自觉引以为戒。
许迈永案件是近年来发生在我市领导干部中涉案金额最大、影响最恶劣的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许迈永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大搞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活动,其所作所为彻底背离了党的宗旨,触犯了党纪国法,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完全丧失了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品质,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许迈永案件的教训极为沉痛和深刻,触目惊心,发人深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此为鉴,引为警戒。各地各部门要迅速传达通报精神,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现就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通知如下:
一、以开展集中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许迈永走上严重违纪违法的道路,其根源在于放松了学习和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各地各部门要以思想教育为先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经得住地位、权力、金钱的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当前,要利用2周左右的时间,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中开展“六个一”反腐倡廉集中教育活动:举办一次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和全市市管领导干部参加,通报案件情况,深入剖析原因,吸取深刻教训;召开一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本地本部门领导上廉政党课;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分批组织市管以上领导干部到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参观;编印一册《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汇编》,深化领导干部对党纪国法和廉政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召开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撰写一篇体会文章,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廉政准则》和我市“三公领域”防止利益冲突规定的学习贯彻,围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认真撰写体会文章,深化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