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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杭州市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杭州市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农业、工商、质监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杭州市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杭农政[2010]205号)文件精神, 2010年通过对种子、农药生产企业实施信用评级分类,全市范围内的农资企业逐步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成效初显。今年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启动实施兽药、肥料等行业信用分类监管,为确保今年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实施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深化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高农资监管效能、推进农资企业信用建设和实施农资市场秩序长效监管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利用各种形式,多途径深入企业加强宣传,为切实搞好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各地要充分运用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加强与工商、质监部门协作,对优秀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对失信违法企业要强化监管,切实提高农资企业诚信守法意识,促进农资行业有序发展。同时要及时将监管信息上报市农业局执法支队。

  三、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职责,确定负责此项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专门机构和人员名单请于5 月5 日前通过农民信箱上报市农业局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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