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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调查研究,完善财政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健全财政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立卷归档、举报调查等制度,严格依申请公开制度。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全面规范自由裁量权,在减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对有关处室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程序予以规范,对自由裁量弹性空间分档设限、明确标准,避免“同案异罚”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财政厅门户网站及财政厅内部信息网建设。不断提高“内蒙古财政厅内部信息网”和门户网站“内蒙古财政信息网”的建设水平。外网的建设重点是: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文件信息,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内网的建设重点是:动员各处室、单位力量,搜集、整理财政政策法规、重点工作,建立内容齐全、便于查找的“财政厅资料库”,实现全厅资料共享。二是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及办事咨询引导服务台、电子显示大屏幕、服务导视屏服务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提高《财政专报》、《内蒙古财政》、《内蒙古财会》等刊物的编报水平,多报深层次信息。完善内部情况通报制度,将财政厅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摘要刊登于外部门户网站,起到宣传财政政策、通报工作进展、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建议提案答复水平的作用。做好公文核稿通报工作,促进机关公文处理质量的提高。利用财政厅无纸化办公系统,做好厅内重要事项公告工作。
  四、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内部组织协调和监管。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定期检查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处室、单位进行整改。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财政信息中心专人负责做好网上留言和在线解答工作,汇总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相关处室以及厅党组反馈,促进整改提高。
  五、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实绩考核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各处室、单位要把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积极推进具体工作任务。落实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财政厅政务公开办成员在原有六个处室的基础上增加预算处,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对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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