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首安中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首安中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299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北京首安中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的请示》(光保京字[2011]16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不予核准“北京首安中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序号组织机构代码机构名称营业地址代理险种审批结果原因
1671740691北京首安中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平谷区山东庄镇府前路9号万能寿险;分红寿险;养老保险未核准申请代理险种与主业不直接相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