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市大兴县三友汽车维修部等两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263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北京市大兴县三友汽车维修部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京阳光产险[2011]37号)和《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京阳光产险[2011]6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北京市大兴县三友汽车维修部”等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上述机构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X0044682X | 北京市大兴县三友汽车维修部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路西口北侧 | 机动车辆保险 | 核准 |
2 | 669903084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 | 仅限代理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应险种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