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11]184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新保京发[2011]29号)、《关于代为北京冠华英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新保京发[2011]30号)和《关于代为北京华奥恒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请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新保京发[2011]3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一)。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代已核准机构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已核准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二、不予核准“北京华奥恒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二)。不予核准的机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2.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未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申报机构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100023875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 | 仅限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险种 | 核准 |
2 | 700339582 | 北京冠华英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胜古家园2号楼冠华商务会馆2层 | 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