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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等关于印发《甘肃省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

  社会团体类型多、领域分布广、收入规模差距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社会影响广、资金规模大。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针对不同特点的社会团体有重点地进行分类指导。要特别注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阶段的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不到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四)注重统筹兼顾,实施综合治理

  各地各部门在组织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注重统筹兼顾,实施综合治理,巩固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促进发挥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具体要与加快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与清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治理工作相结合;与理顺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和业务主管单位资产财务关系相结合;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相结合。同时,治理工作要与民政年检评估、财政监管、审计监督和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实现综合工作成效。

  (五)拓宽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政策

  各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拓宽举报渠道。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六)强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加强防治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的调查研究;要从推进改革、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改进监管等方面入手,巩固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

  附件:1.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略)

  2.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略)

  3.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4.填表说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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