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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16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委员会、财政局,有关高校:
  根据国家行政学院、重庆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决定在我市开展“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现将2011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2011年实施方案

  为推进“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开展“泛海扬帆-重庆大学生创业行动”,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展示我市良好的创业环境,营造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助推我市“创业型城市”建设。
  二、活动主题
  泛海扬帆,成就人才。
  三、工作目标
  2011年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1000名,资助创业项目100个,带动就业500人以上。
  四、申报主体
  “泛海扬帆行动”申报主体为2011年重庆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五年内在渝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均可申报。
  五、项目范围
  符合国家政策的创业项目均可参加申报,优先支持市内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现代服务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创业项目。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项创业项目,须符合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要求。创业项目投资额10万元左右。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申请。项目申请人在专项活动网站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
  项目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向拟创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纸质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统筹安排申请人参加创业培训,主要学习政策解读、项目选择、融资投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创业实例分析、工商税务法规知识、创业计划书创作等课程,提高创业能力。培训结束,申请人应制作《创业计划书》,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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