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到地税征收厅开票缴费模式,各区县(自治县)各险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税收通用缴款书》据实记账。
(3)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行社会保险费电子数据记账模式。
(4)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和征缴开户银行之间要建立经常性的对账制度,定期对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底前,市地税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向市财政部门提供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重庆市社会保险费收入对账单》,市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核对情况反馈相关部门。
(四)统一稽核
市公共业务办公室按年向各区县(自治县)下达参保缴费稽核任务。各区县(自治县)公共业务办公室根据市公共业务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按年对参保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组织实施统一稽核。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征缴管理,是对现行五项社会保险费分别征收方式的重大改革。其重点是统一各险种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核心是完善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机制,规范登记申报和征缴程序;落脚点是简化参保缴费手续,为参保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确保参保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地税、财政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地税、财政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同一参保单位、同一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登记代码唯一性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要求,做好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征收计划管理、到账资金与明细信息的比对等工作,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地税部门提供社会保险费征收计划;地税部门要按照税费同征的原则加大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努力做好缴费服务,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向人力社保部门反馈征收信息,并牵头做好经办机构对账数据不一致相关问题的处理工作;财政部门要规范社会保险基金专户管理,落实定期对账制度,并将统一征缴管理日常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等环节的审计监督;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确保通过网上办费模式归集的社会保险费款的及时全额划转,并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扣款明细,配合完成资金对账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