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13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局(市政园林局、城乡建委),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市政环卫部门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加大垃圾处置费征管力度,推进垃圾处置费应收尽收,实现全市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良好快速发展,为“五个重庆”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市人力社保局、市市政委决定联合表彰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先进集体:各区县(自治县)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的部门,涉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的市级相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代征单位。
2、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先进个人:各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中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代征单位中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
(二)表彰名额
“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先进集体”28个、“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先进个人”84名。
二、评选条件
(一)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先进集体
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宣传力度,努力推进应收尽收。
2、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在群众中威望高,工作实绩突出。
3、职工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强、作风正、业务精,近3年无违法违纪现象。
4、积极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征收效果显著,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10年度征收目标任务。
5、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工作,职责分明,制度健全,工作效率高。
6、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
(二)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