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东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丹政发〔201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丹东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2011年6月9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丹东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辽宁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丹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基础,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特色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产品和企业为重点,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为保障,努力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引领作用,为加快丹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辽宁“五点一线”沿海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根据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实施战略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和总体方向,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流转顺畅、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法规健全、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决策科学、分工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功能完备、支撑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到2020年,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拥有一批全国乃至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知识产权成果。
(二)近五年发展目标
1、专利
保持专利申请量逐年稳定增长,实现全市专利年度申请量超过1000件的目标,到2015年累计专利申请达到8000件。保持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持续快速增长,力争年增长率保持在10%以上,到2015年累计发明专利申请达到2500件,累计授权800件。国(境)外专利申请量明显提高。高新技术领域90%以上的重大专利技术得到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显著提高。培育专利优势企业1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