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引导企业创造知识产权
指导和扶持企业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快企业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加快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为重点的研发机构建设。积极引导、支持企业紧跟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潮流,选择若干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正在研发的具有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新型产品进行跟踪、配套研究,鼓励企业就相关研究成果在国内外申请专利,并予以资助。给予拥有高新技术与现代文化成果和创造力的中小企业适当的政策支持,扶持中小企业依靠知识产权优势发展壮大。
3、支持科研、学术、文化组织的知识成果创造
逐渐从体制、机制等各方面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术团体、文化团体的科研人员、创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优质发展平台,加强科研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高校知识产权创造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扶持一批实验室、技术中心和孵化器,使在丹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成为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的旺盛源泉和自主知识产权集聚的密集区。推动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创造,鼓励和引导研究、创作机构与企业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虚拟联合体,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支持文化团体创作具有我市鲜明地方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点的作品,扶持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
4、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鼓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和文化创新,开展以“小发明、小革新、小设计、小创作、小建议”为主要内容的群众广泛参与的创新活动。加强创新意识的培养,在基础教育中全面推行创造性思维教育,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中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与发明创新活动,支持学生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鼓励和支持开展各类发明大赛、设计大赛、创新大赛、技术竞赛,充分重视并发掘民间智慧,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及产业化工作
市和县(市)区政府要拓宽渠道,加速推进我市优秀知识产权资源的有效转化。为知识产权所有人搭建转化平台,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知识产权状况,把握招商引资、技术交流、参加展会等机会,促进区域内的自主知识产权转化。进一步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技术研发的合作,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成果进行产业化。对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明显、竞争优势突出的专利产品和专利项目重点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为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转化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承担的专利产业化项目争取国家、省知识产权转化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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