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宋悦景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丹政发〔201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宋悦景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培毅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志森为丹东市接待办公室主任;
张克家为丹东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宫伟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杨松为丹东市中朝边境合作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高星为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黎明为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淑英为丹东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延春、张晋东为辽宁(丹东)仪器仪表产业园区(基地)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连为丹东大孤山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列宫伟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