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当地人民政府负总责。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沙尘暴预防、处置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
2.4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现场工作组
成立由县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现场工作组,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及时向重大沙尘暴发生或路径区派出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和指导当地对重大沙尘暴进行预防,协助当地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监测、分析和救援工作;及时向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完成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专家咨询组
成立由气象、环保、林业、农业、畜牧、卫生、交通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咨询组,具体负责重大沙尘暴的预防、技术咨询、指导和决策论证。
专家咨询组的主要职责是:指导自治县预防和处置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对重大沙尘暴进行预测分析,对防灾减灾提出指导性和建议性意见;参与现场工作组的现场工作。
自治县以下各级应急指挥部也要成立预防和处置沙尘暴专家咨询组,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3.预警和监测机制
3.1 预警预报
3.1.1 每年3月份前,由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当年重大沙尘暴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沙尘暴可能发生的趋势,为领导决策和防灾减灾服务。
3.1.2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县气象局要做好重大沙尘暴的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利用气象卫星和地面气象站点,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等,及时向县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沙尘暴情况及相关信息资料,为应急决策提供服务。
3.2 预警支持系统
3.2.1 建立健全自治县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定点开展全县沙化土地监测工作,不断完善监测手段,提高监测水平,为沙尘暴预测、分析、预警提供依据。
3.2.2 加强沙尘暴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现代高新技术手段,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和现代化决策指挥网络体系,形成迅捷、高效的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和辅助决策系统,确保预警系统高效运行。
4.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