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抓住项目管理的重点和薄弱环节,推动稽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突出项目开工前、概算调整前、竣工验收前、工程招投标过程、资金使用和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稽察。二是关注项目建成后是否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加强对运行状况的稽察和评价。三是要逐步把项目前期工作纳入稽察范围,实行关口前移,预先做好风险防范。要将项目业主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四制”内容作为稽察监管的重点。
4、逐步开展全方位的项目稽察。按照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各级稽察办要选择一些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开展全过程监管。所谓全过程监管就是要从项目建设一开始,一直到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包括对前期准备、概算投资、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项目投产的绩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察,帮助项目单位预防在先,以使项目不出问题,少出问题,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时发挥投资效益。改变一个项目一次稽察“定终身”的工作模式,实行定期稽察和不定期稽察相结合的办法,并强化经常性稽察,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5、加大问题整改,建立稽察整改长效机制。稽察工作要树立权威性,稽察工作的结果是有力的整改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对稽察后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政府投资项目,责令项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就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书面报告。项目稽察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仍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稽察会同主管部门约见项目单位和所属地区的负责人当面指出问题,发出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限期落实。对问题整改实行挂号制,整改不到位的继续整改,直至问题得到全面有效的解决。
6、加强对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项目,要敢于碰硬和查处,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并将调查核实和查处情况及时回复举报人。
7、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工作。对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领域等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项目监管。
8、加强对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通过解剖案例,查找问题症结,分析问题成因,继而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必须锻造一支政治素质硬、法律意识强、执法行为规范的稽察人员队伍。项目稽察人员要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切实提高业务素养,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准确全面的履行职责,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稽察工作的具体实践上来。要加强稽察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全省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努力提高全省稽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