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依法遵守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2分)
(4)企业依法执行休息休假制度。(2分)
5、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10分)
(1)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员工进行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3分)
(2)企业配备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为员工提供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有特殊劳动保护措施。(3分)
(3)企业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进行专门培训,员工上岗前已取得特种作业资格。(1分)
(4)企业建立了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及职业病防治措施,对特殊工作岗位员工入职前进行入职体检,入职后定期安排职业病防治检查,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分)
(5)企业依法及时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员工办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并及时支付有关工伤待遇。(1分)
6、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10分)
(1)企业没有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没有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1分)
(2)企业没有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哺乳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没有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2分)
(3)企业依法安排生育女员工休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分)
(4)企业没有在女员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借故解除劳动合同。(2分)
(5)企业没有安排未成年工(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1分)
(6)企业对女员工、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1分)
(7)企业依法为符合条件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员工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和生育津贴手续,并及时支付有关生育保险待遇。(1分)
7、建立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0分)
(1)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与员工进行充分协商,就劳动报酬、工资调整、保险福利、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签订内容具体、标准量化、操作性强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履行。(4分)
(2)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3分)
(3)企业订立集体合同后,按规定及时报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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