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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5.发挥标准化示范带动和技术支撑作用。到2015年末,建立国家级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1个、省级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3个以上;建立省级以上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企业3家;建立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5个以上、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10个以上、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100个;建立2家以上农产品标准化批发市场;培育标准化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2个;建立10个国家级、20个省级、30个市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培育一批现代物流、金融、商贸流通、餐饮旅游等服务标准化示范企业;建成相关的技术标准专题平台2个以上;建成覆盖80%以上出口企业和有关部门的预警和信息反馈网。

  三、重点工作

  6.引导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鼓励和引导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龙头企业申报组建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鼓励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引导企业积极承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承担国家标准科研项目,逐步形成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推动企业自觉运用标准实现技术领先和市场主导的跨越式发展。

  7.大力提升技术标准水平。鼓励和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中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药医药、公共安全、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八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大力推进创新型技术标准,将我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8.加强优势产业标准化。结合我市产业基地建设,重点引导、支持实施家电、平板显示、汽车、装备制造、食品及农副产品等优势产业标准,加快研究、制订和实施有关重大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及零部件配套体系的技术标准。

  9.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化。以建筑节能减排、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研究制订建筑节能、农村民用建筑等工程建设标准。将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督检查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以及各类专项检查相结合,提升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水平。

  10.提升节能减排标准化。严格贯彻实施资源节约、工业污染限额、高耗能产品的能耗限额及产品能效和能源计量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实施国家有关能效标准,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实施节煤、节电、节气、节地、节水、节材等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实现能源综合利用的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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