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省委宣传部举办的全省新闻专业人员培训班《培训合格证》复印件2份。
7、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材料及获奖证书:申报副高2份、申报正高22份(装订成22册)。业绩成果须提交申报相应职称资格所规定的篇目数。获奖证书及论文、著作、作品要提供复印件(公开发表代表作品须提供封面、目录页和作品页)。广播、电视新闻工作专业人员的代表作品,也可选送录音带、录像带等,时间掌握在10分钟左右。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评审表》不要求装订,但须报电子版本,《评审表》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2-7项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按简易书籍式样制作),不按要求装订的,退回重新装订。
三、评审费用
申报副高评审费300元∕人;申报正高评审费800元∕人。
四、审核及公示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加强对申报人员送审材料的审核把关,要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学术成果的真实性等进行认真核实和认定,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退回该单位所有申报材料,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如申报材料的业绩成果和获奖情况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将不予推荐评审。
2、今年专业年限和履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3、各单位在申报材料正式上报前,应将申报人员填写的《评审表》中表一、表六、表七在本单位张贴公示5天。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公示结束后所在单位应在申报人员《评审表》的“单位审核意见”一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须经各地各单位新闻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评议推荐。如本地区本单位没有中评委的,应委托其它地区和单位评议推荐。
2、申报材料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州(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处)、省直有关新闻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送,不得以邮寄方式报送,申报人个人报送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送省委宣传部干部处,逾期不报,不再受理。
4、申报材料底稿自留,除《评审表》外其它材料不清退。